一、请问 PK 和 KTV 全写怎么写呀
PIG KING 猪王的意思
1.PK有两个“渊源”:一个是指网络游戏中的玩家之间彼此对打,源于英文Player Killing的缩写;另一个“渊源”是指足球里的罚点球,也就是penalty kick的缩写,引意为一对一单挑,只有一个人能赢。
PK这个词虽跳脱出游戏和足球的范畴不久,但很多的时尚事件很是演绎了PK理念一番,如火如荼的“超级女声”,更是把PK之精神注入千万人心中,《超级女声终极PK》专辑热卖就是明证。
PK特点:1、PK把个体的优劣淋漓展现,高下立判;2、PK反对了传统的大牌沙龙,能够“人尽其才”,优秀便突出;3、PK真实、直观、明朗,是外界认识个体的优秀途径,从经济观出发,PK符合新消费观,突出了卖点。
2.PK这个词从MUD时代就广为流传,玩网游的人不知道PK是什么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的。PK是Player Killing的缩写,指得是玩家与玩家间的较量,以一方生命(游戏中)的终结为直接目的所进行的对抗。国内外的网游玩家普遍达成共识,中国玩家喜欢PK,可能与中国渊源久远的历史背景有关,在诸侯割据、战火纷飞的年代诞生出的英雄故事,总能流传百世,让后人回味无穷。网络游戏中恰恰能够提供一个相似的群雄崛起的大环境,让那些身在和平年代的玩家们过一把或英雄或枭雄的瘾。
当然,网游中PK者的心态也是多样的。有的玩家把游戏和现实生活区分得很清楚,游戏中就是角色扮演,要么是扮演大侠除恶扬善,手刃败类,要么是遇佛杀佛、遇仙屠仙,扮个不折不扣的大魔头;还有的玩家似乎就没那么洒脱,把游戏和现实中的爱、恨、情、仇搅在一起,为一套好装备PK,为拥有游戏中至高无上的权力而PK,甚至为争风吃醋博得一个女孩ID的芳心而大开杀戒,林林总总不一而足;还有一类玩家说起来要算是无辜了,被杀总要还手吧,因为自卫而砍倒玩家的人,被称之为PPK。不过也有打着PPK的旗号而滥杀无辜的人,这类玩家在网游中被PK和PPK们亲切地称之为败类。
3.第一次听到伊妹儿的名字着实吓了一跳,某著名娱乐掮客神态暧昧地说要送我一个,真就以为要白捡个“伊人妹妹”,当时就有些耳热脸红,后才知道只是设个电子邮箱。“伊妹儿”刚使唤顺手了,人家又QQ了,又MSN了。看现在的娱乐新闻、跟新一代酷男魔女交谈,深感自己的落伍和白痴,有太多的洋文简称让我发瞢,不随身揣本外文辞典心里还真不踏实,其实真带本词典照样也是白搭,因为那些话大多已经简缩或“洋为中用”了,比如惊叹是“哇噻”、追星族是“粉丝”“盒饭”,即使把编词典的逼死,恐怕也来不及收进去。
前几天,我见人就问什么叫PK,结果没人能够告诉我,满世界都是这个明星PK那个明星,就是没人解释什么意思,某天见到有位同行正撰写题为“某某PK某某”的文章,心说总算找到了明白人,不料此君也不知PK是什么“东东”,问为何还要写,此君竟用阿Q捏小尼姑脸的理由,义正词严曰:“别人都用,我为何用不得?”
我想也对,现在的时代是:说什么和怎么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一定要说,哪怕是胡言乱语。不仅是说话,连行动也是如此,现在流行“先干了再说”否则“来不及”了,我的一位好友甚至把后者升华成一种“新时期”的理论。第一次发现“非典”恐慌时,我正在深圳的百佳超市购物,就见卖调料的专柜突然被挤得水泄不通,在长长的队尾碰到一位女邻居,问她买什么稀罕,她说:“不知道,先排队再说,要不就来不及了。”后来才发现,大家在抢购食醋。
话似乎说远了,还是说什么叫PK?“超女”沸腾时,我很长时间不懂什么叫“超女”,还以为是《超人》的女子版,这两天,请教某位“超女”的“粉丝”,竟意外地解决了什么是PK的难题。PK,乃目前最流行的词汇之一,该词缘于网络游戏中的“Playerkiller”,本为名词,后也可做动词,大约有挑战、搞掂、杀死、末位淘汰等多意,具体的意思要根据上下文来确定。这位“超女粉丝”对我的无知表示惊讶,她说,“你真该被PK了!”
根据她这句话的特定含义,我理解是自己该被“末位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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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PK在英文里是Player Killer的简称,意思是“玩家杀手”,后引申为动词,player kill,意为游戏中杀人。也就是说,PK指的是在游戏中杀死其他玩家的玩家,是一个名词。但引入中国后,由于人的误解,通常把它作为一个动词来使用,有攻击和对打的意思。例如:“我和你PK”,“我昨天被PK了”。
现在也有单挑的意思,现在PK一词的含义变得越来越广,有的人甚至连打架斗殴也用PK来形容。
现在网络游戏中PK 经常是指 PLAYER KILL 意思是玩家之间的彼此对打,一般网络游戏都支持玩家PK ,而且有的游戏还有群P,就是所谓的打群架(足球里PK是指PERSONAL KICK意思是点球)
当然PK之所以家喻户晓,跟前段时间进行的“超级女声”有很大的关系。
ktv就是是Karaok TV(卡拉ok) ,中国原本是没有什么卡拉OK的,据说,卡拉OK是咱们亚洲人的发明,由日本传入港台,继而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中国大陆。说是“横扫”,这并不夸张,以前咱们没什么象样的娱乐生活,比如我哥哥那一代人就比较可怜,他们一律留着鸭尾巴式的长头发,穿的喇叭裤像大扫帚一样,手里还拎着砖头一般的录音机,然后三五扎堆,找个角落大跳迪斯科。由于那形象不怎么样,所以居委会大妈看见了都绕道走,还不忘教育自己的孙子,看看,这些都是小流氓。听说某地把跳迪斯科称为“砸地”,我忍不住乐了,这词形象。砸着砸着,鸭尾巴长发不见了,喇叭裤不见了,那一代愤世嫉俗的青年们已经惆怅的老去,而满大街都是卡拉OK了。
没事的时候我就开始琢磨一件事——据我所知,西方国家是没什么卡拉OK的,那么这东西何以在东方大行其道?后来我就琢磨出一点意思了,东方人性格上是比较含蓄的,行事上是比较内敛的,思维上是比较保守的,闲事生活中是比较压抑的。就比如说日本人,明明把对方恨得半死,还得一口一个嗨,像装了弹簧一样不断的鞠躬;中国人也舒服不到哪里去,凡事必讲究仁义道德,日子越过越恶心,有什么话也得吞在肚子里,表面上还得安慰自己说,这叫以德服人。所以说,东方人过得不自我,有城府却无胸怀,有欲望却无胆量,有想法却无计划,有骚动却只好闷骚。压抑时间长了,有人愤而崛起了,那叫愤青,不过现在看来,做愤青也是可耻的,同时也远远不如去卡拉OK喊两嗓子有效果。
当然,现在卡拉OK似乎不怎么流行了,取而代之的是KTV。仔细想一想,这也很正常,中国人的脸皮还是很单薄,叫一个胆小者窜上台前高歌一曲,他大有心脏病突发的危险;假如他的嗓音古怪一点,嗓门大了一点,走调走得厉害一点,表情再热烈一点,那么台下的无辜群众也有集体昏厥的可能。因此说,KTV的出现实际上是起了双重保护的作用。
在我看来,KTV有若干个有意思的地方。比如说,在这种地方,人类的自我意识得到空前的释放,每个人都想“秀”上一把,即使有羞羞答答的家伙号称自己不想唱,那也是看似含蓄而已,其实他早就恨不得一脚把其他的人踢下去,自己把话筒抱在怀里。这“秀”的意思是表现,是炫耀。想想吧,咱们这些矜持了几千年的老百姓能迸发出如此的热情,实在是可喜可贺。同时,这“秀”还附加着一个冠冕堂皇的外衣,虽然是以满足自己的表现欲为目的,但是幌子却是娱乐群众——我是唱给你们听的,又不收钱,连卖艺不卖身都算不上,所以,你们得表现得很欢迎我,表现得很尊重我的劳动。这就是KTV的游戏规则,即使你感觉对方唱得惨不忍闻,你都得兴高采烈的给他鼓掌,都得一脸诚恳的夸奖他技艺高超。这道理很简单,因为你也想唱,你也想得到满足,举个浅显的例子,就比如在床上运动时,你的高潮往往是和对方的高潮紧密相连并接踵而来的,假如你高潮了而对方迟迟没有,那么对方就极有可能埋怨你、冷淡你,并在以后拒绝配合你,最后把你变成性冷淡。所以说,唱KTV本质上是自娱的,同时也建立在互娱的基础上。
我顺便夸夸自己,在这方面,我保持着相当优雅的风度。对方唱得好,我就拼命的鼓掌;对方唱得不好,我就说,哇哇,又有进步啊;对方唱走调了,我就靠近他小声的哼着曲调,叫他找到正确的调子;假如对方一直没找到调子,我就迅速闭嘴,目不转睛的看着屏幕,用坚定的表情叫他相信原来是这配乐走调了,是我走调了,而他是万分正确的。其实我也不想如此,我记得在若干年以前,我的大哥买了一部可以唱歌的录象机,他每天晚上躲在房间里唱歌,并拉上我一起唱。他的态度是认真的,他的歌声却是可怕的。可他是我的大哥啊,而且我也只有这么一个大哥,看着他深情款款并稍带羞涩的样子,我百感交集。于是,我毫不吝啬赞美的语言,运用了很多语言技巧让他相信他并不比齐秦差多少。于是他乐了,而我更加百感交集,看看,人是多么容易被满足啊。这也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KTV很容易考验出一个人的忍耐能力和善良程度。而KTV可以在中国长盛不衰,这也说明我们的国人基本是善良的、坚忍的。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容易对付的,我就有这么一个同学,他很喜欢唱歌,但是唱起来向来走调,要命的是他自己还浑然不觉,可以从头到调到尾。其实我也很想赞美他,但是我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我很惭愧的。后来我终于想出来了,我说,唱歌走调是不难的,难的是一辈子走调。其实我还有更恶心的话,比如我想说,唱歌走调其实一种边缘艺术行为,你试图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对主流大众文化进行颠覆,然后在此基础上重建文化观念框架。我怕他听不明白,同时也怕自己突然呕吐,所以一直没好意思说出来。
说了半天,你们或许看出来了,我也是KTV运动的热心追随者。在N年以前,我说过了,我的大哥热爱歌唱事业同时又唱得不怎么好听,这就让我产生了无穷的信心,我唱不过别人,总不可能唱不过他吧?事实证明,我也就比他好那么一点点,好在有志者事竟成,历经千百磨练,我的脸皮厚了几层,这歌声也动听了几分。作为一个老狐狸,我暗自练习了几首歌,并美其名曰“招牌歌”,我估计在KTV混迹几年的人都或多或少的有几首招牌歌。当和朋友们聚会时,便底气十足的“秀”上几首,不过这也容易产生一些问题,比如说假如你经常和同一拨人出去混,同时你又没有练习出新的招牌歌,那么就大大的尴尬了,你总不能像大陆歌手一样只靠几首歌吃饭吧?所以,最近我一般不接熟客。这就揭示了另一个问题,唱KTV也有职业道德问题,假如你有良心的话,假如你真的需要别人有点高潮,那你首先得拿出点货真价实的东西让别人快乐点。
在KTV的问题上,也有少数群众存在着作风问题。有一类群众很喜欢霸占麦克风,他们都有一个称号,叫做麦霸。这类人是坚决不顾及别人的感受的,假如不把自己唱得大汗淋漓,他们绝对不会罢休的。另一类群众属于间歇发作的,一旦别人唱到一半,他们的兴致就瞬间高涨起来,于是就拿着另一个麦克风高声合唱。假如原唱者比较的文雅,他就不忍心把这老兄轰下去,于是,房间里每个人都得欣赏两个麦克风互相引发的尖锐的呼啸声。更可怕的是,喜欢插一腿的兄弟通常唱功粗糙,因此除了呼啸声,你还得忍受着各种莫名其妙的声音。后来我就有想法,想法之一是准备撰写一本书,名子就叫《论KTV爱好者的修养》;假如我依靠这本书发财了,我就开设一个可以容纳500号人的大包厢,并配备500个麦克风,让500个群众疯狂的合唱一首歌,歌曲暂定为《双截棍》。
所以说,听别人唱歌是需要勇气的。同样,敢于肆无忌惮的唱歌的人也需要勇气。我特佩服以前的某邻居,他就特别喜欢唱,而且是在大清早唱。根据我的判断,他的音响和他的嗓子一样的糟糕,不过这也没妨碍他的热情。假如鲁迅先生活着,他也许会激动的说,真的勇士,敢于面对嘲笑,敢于面对破烂的麦克风……
我最近想起来,王小波先生曾经写过一篇杂文,批判在家唱卡拉OK的人,并很气愤的把他们暗喻成驴。我是非常尊重王小波先生的,但是我却坚决的不赞同把这些兄弟说成驴,道理很简单,首先驴是没什么心思的动物,除了性欲也没有多少深层次的压抑感,所以做驴不需要引吭高歌;其次,即使驴也压抑,也需要引吭高歌,它也不必遮遮掩掩的躲在屋子里,它可以光明正大的随时歌唱,同时也不必在乎有没有人鼓掌。因此我说,我不反对卡拉OK或者KTV,我反对无视道德者。唱歌水平是次要的,娱乐水平是主要的。既然赶上了这样的时代,除了谈谈人生、谈谈理想,我们也需要看似庸俗的乐上一回。古人就没这个乐子,比如说,假如把张飞拎到今天,说不定他吼几嗓子就成摇滚歌星了;把赵云摆在众女性面前,或许那就叫偶像派;至于刘备大叔,嘿嘿,就跟着我们在KTV里混吧。
二、上海宝山区盘古路附近KTV
赛博那里,有海平线和浪莎
在友谊之路那个地方,宝山医院东边500m就是了
三、许冠杰光荣引退汇群星演唱会就有那些明星
甄妮,叶倩文,钟镇涛,周启生,杜德伟,关淑怡,曾航生,刘小慧,周慧敏,甄楚倩,吕方,李克勤,伦永亮,邝美云,刘锡明,黄翊,徐克,施南生,赵雅芝,吴家丽,吴君如,泰迪罗宾,冯添枝,郑东汉,许怀恩,萧芳芳,黄锦荣,陈友,张坚庭,郑丹瑞,石天,曾志伟,毛舜筠,关伟麟,陈国明,李连杰,仙杜拉,梅爱芳,吴耀汉,郑文雅,叶子媚,关伟,李司祺,陈奕诗,罗家英,黎彼得,吴宇森,高志森,邓光荣,吕有慧,叶玉卿,梁李少霞,佘雪曼,廖学明,黄家明,赖显福,俞峥,叶洁馨,林建名,蔡和平,吴思远,太极,草蜢,张武孝,陈洁灵,李美凤,JOE JUNIOR,RAY CORDEIRO,ANDERS NEL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