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泸县的历史沿革
泸县古称江阳,从西汉武帝建元6年时(公元前135年)设县治起,至今已有2100多年历史泸县在清代时称泸州。
清光绪34年(1908年)时改称川南永宁道为下川南道,县境为四川省下川南道泸州直隶州本属。
民国元年(1912年),北京政府撤销道制,泸州直隶四川军政府。
1913年恢复道制,撤消泸州直隶州,2本属改称泸县,隶属四川省下川南道。
1914年,下川南道改称永宁道,泸县隶属永宁道。 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分四川省为18行政督察区,泸县隶属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2月3日,泸县解放,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原四川省划分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个行署区,隶属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川南人民行政公署驻泸县,下辖泸县、内江、乐山、宜宾四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区及自贡市。泸县、富顺、隆昌、合江、纳溪、叙永、古蔺、古宋等八县隶属泸县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
1950年7月,泸县分置市、县,划泸县城区及部分郊区设置泸州市,8月1日,县、市分开办公,泸县隶属关系不变。
1951年11月9日,泸县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迁往隆昌县城。
1952年2月25日改称隆昌区专员公署。
1952年9月1日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撤销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个行政公署,各个专区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领导。
1952年9月24日,隆昌区专员公暑迁回泸州市。
1953年1月,隆昌区专员公公署改称四川省人民政府泸州区专员公署,辖8县1区。
1960年7月1日,泸州专署与宜宾专署合并,称四川省宜宾专员公署,仍驻宜宾市,泸县属宜宾专署管辖。
198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泸州市改为省辖市,实行市带县新体制,自此泸县隶属泸州市管辖至今。
199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泸州实施区划调整,划出通滩、弥陀、分水岭、石寨、况场6乡镇给江阳区所辖,石洞、胡市、金龙、安宁、特兴5乡镇给龙马谭区所辖,12月26日泸县县城迁福集镇。
2014年4月,福集镇改名玉蟾街道。
二、四川泸县临时性静态管理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省、市防疫政策要求,经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四方责任”。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院落)、村(社区)、各类场所和机构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扫码亮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场所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防控措施。
二、实施交通管控。进出泸县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原则上所有人员和车辆不进入、不离开,因特殊情况并经县指挥部批准离开泸县的,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高中风险区内,除保障城乡运行的救护车、公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等经批准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暂停运营,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
三、严格实施分区分类管控。高中风险区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实施管控。高风险区采取封控措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采取管控措施,“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低风险区采取防范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出门、不开车、不聚集,每天每户可有1人,持有效身份证件、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2小时内外出在管控区范围内就近购买生活物资。全体村(居)民不离开泸县。
四、从严落实重点场所管理。管控期间,保障供应群众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商超、药店、加油站等单位可以营业,营业期间需严格落实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各类会议、培训、演出、比赛、展会等聚集性活动暂停,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停办、聚会不办。餐饮单位不承接宴会和堂食。包含但不限于KTV、网吧、影剧院、健身场所、酒吧、密室逃脱、剧本杀、游泳馆、台球厅、洗浴场所、美容院、棋牌室等各类空间密闭场所和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暂停营业。宗教场所暂时关闭。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学校暂停开学、教培机构立即停止线下授课。所有景点景区暂停开放。
五、加强核酸检测。9月6日至9月8日连续三天开展核酸检测。其中,高风险区“上门检测、一人一管”;中风险区“上门检测、一户一管”;其他区域的村(居)民请自觉配合村(社区)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到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坚持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拒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哨点监测。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严格发热门诊管理,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五类药品”管理措施;诊所、药店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七、加强服务保障。有序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确保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关心关爱管控区内独居老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有特殊医疗需求人群的服务保障。如遇紧急就诊、分娩等特殊情况,可向所在村(社区)、镇(街道)报备,在镇(街道)申领临时通行证后方可外出就医。
全民支持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感谢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对泸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全力以赴投入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中,争分夺秒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早日打赢抗疫攻坚战。
本通告自2022年9月6日凌晨6时起实施,暂定实施4天,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三、泸州 泸定 泸县有什么关系吗
泸县在清代时称泸州。1913年恢复道制,撤销泸州直隶州,本属改称泸县隶属四川省下川南道。1914年下川南道改称永宁道。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分四川省为18行政督察区,泸县隶属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2月3日,泸县解放,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原四川省划分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个行署区,隶属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川南人民行政公署驻泸县,下辖泸县、内江、乐山、宜宾四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及自贡市。
泸县是四川省泸州市下辖县
位于四川盆地南部,介于东经105°10′50″~105°45′30″,北纬28°54′40″~29°20′00″之间。泸县东与重庆市永川区、泸州市合江县连界,南与泸州市龙马潭区和江阳区相邻,西与自贡市富顺县接壤,北与重庆市荣昌区和内江市隆昌市相连。
幅员面积1525平方公里。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泸县常住人口为764362人。
四、泸州的演变史(带地名和由来)
泸州得名“泸水说”,古称江阳。
南朝梁大同年间(535-546年)置泸州,领江阳郡。江阳郡领:江阳县(治今江阳区)、汉安县(治今纳溪区大渡口镇)、绵水县(治今长宁县北)、安乐戍(治今合江县合江镇)。州、郡治今江阳区。夏、商时属梁州之域。
周慎靓王五年(前316年),秦灭巴、蜀,同年设置巴郡、蜀郡,巴郡辖有江阳地,其后在沱江、长江交会处置江阳县。
西汉景帝六年(前151年)封苏嘉为江阳侯,在长江与沱江交汇处(今泸州市江阳区)设置江阳县。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开发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犍为郡,领江阳县。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年)置江阳郡。
西晋仍置江阳郡。江阳郡属益州,下辖江阳县、符县、江安县。
南朝刘宋、南齐置东江阳郡。南梁大同年间(535-546年),建置泸州。泸州辖一郡即江阳郡,三县即江阳县、江安县、绵水县。
隋大业三年(607年)改泸州为泸川郡,仁寿中升为泸州总管府。改江阳县为泸川县,为泸川郡治。泸川郡辖泸川县、富世县、江安县、合江县、绵水县。
唐武德元年(618年)复置为泸州,三年(620年)置总管府,四年(621年)升为都督府。泸州辖泸川县、富义县、江安县、合江县、绵水县。
北宋,泸州泸川郡置泸川军节度。
南宋乾道六年(1170年),潼川府路迁治泸州。泸州升本路安抚使。
宋末改泸州为江安川,属潼川路。辖泸川县、江安县、合江县、纳溪县。
宋、元之际,蒙古军入蜀,泸州城先后迁治于合江榕山、江安三江碛、合江安乐山,最终筑城于合江神臂崖,坚持抗元35年。
元改江安川为泸州,并废泸川县入泸州,改属四川行省重庆路,辖江安县、合江县、纳溪县。
明洪武六年(1373年)泸州升为直隶州,隶属于四川行中书省,九年(1376年)直隶于四川承宣布政使司。辖江安县、纳溪县、合江县。
清雍正五年(1727年),将贵州毕节以北的永宁全境划归四川。清嘉庆七年(1802年)泸州置川南永宁道(1908年改名下川南道)。
民国初改泸州为泸县,属永宁道,为永宁道治,并与江安、纳溪、合江三县脱离。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置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中共川南区委在自贡成立。1950年1月川南区委迁泸县,设置川南人民行政公署(省级,1952年8月撤销)。1949年12月1日,叙永解放;2日,古蔺解放;3日,泸县、合江、纳溪解放。
5日,泸县人民解放委员会成立,代行县政府日常工作。13日,中共泸县委员会和泸县人民政府成立。1950年1月17日,设泸县专区,辖泸县、纳溪、合江、隆昌、富顺、叙永、古蔺和古宋8县。
1949年12月设置泸县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9月改称泸县专员公署,属川南行署区。7月10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泸县析出设立泸州市,同月底成立中共泸州市委,8月15日正式成立泸州市人民政府。
泸县专署驻泸州市,辖泸县(驻泸州市小市镇)、合江、古蔺、叙永、古宋、纳溪、富顺、隆昌等8县。
1952年3月,泸县专署迁隆昌县,改称隆昌专区,后属四川省领导。同年12月专署迁泸州后,改称泸州专区。原由川南行署直辖的泸州市划归泸州专区。辖1市、8县。1952年,云南省威信县水田乡飞地划归四川省古蔺县。
1953年1月12日,泸州市划归泸州专署领导,并为专员公署所在地。(1953年,泸州市改为省辖市,委托泸州专署代管。)
1960年,撤销古宋县,并入叙永县。7月14日,国务院批复撤销泸州专区,所属市县划归宜宾专区。
1983年3月3日,泸州市升为地级泸州市,将宜宾地区的泸县、纳溪、合江等3县划归泸州市管辖。同年5月,四川省政府批准设立泸州市市中区。6月1日,市委、市政府办事机构正式成立。
1985年1月17日,市中区政府成立。1985年6月4日,宜宾地区的古蔺、叙永2县划归泸州市管辖。
1995年12月24日,泸州市市中区更名为江阳区;撤销纳溪县,设立泸州市纳溪区;新设泸州市龙马潭区;泸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原市中区新街子街迁至泸县福集镇;对江阳区、纳溪区、泸县的行政区域作相应调整。
扩展资料:
泸州市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南部山区立体气候明显。气温较高,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温、光、水同季,季风气候明显,春秋季暖和,夏季炎热,冬季不太冷。
但受四川盆地地形影响,泸州市夏季多雷雨,冬季多为连绵阴雨天气,多轻雾天气, 而全年少有大风,多为0-2米/秒的微风。
2016年,泸州市气温偏高,降水偏多,日照正常略偏多,全年光、温、水充足,属农业气象年景正常偏好年。
年内高温、干旱、连阴雨、风雹、雷暴等气象灾害较常年偏轻;强降温过程次数和强度与常年基本持平;暴雨、洪涝发生次数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30)》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