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商务局的部领导分工
陈德铭 部长:
领导商务部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司
高虎城 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正部长级)、副部长(兼) :
分管办公厅、欧洲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中欧协会。
姜增伟 副部长:
分管市场秩序司、商贸服务司、台港澳司、机关服务局、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
钟山 副部长、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兼) :
分管财务司、外贸司、公平贸易局、许可证局、外贸中心、会计学会、联系贸易审计局,代管产业调查局、外贸发展局、纺织商会、企业协会、货代协会。
蒋耀平 副部长:
分管产业司、信息化司、报刊总社、电子商务中心、机电商会。
易小准 副部长:
分管政研室、国际司、世贸司、交流中心、国际贸易学会、世贸组织研究会。
陈健 副部长:
分管合作司、亚洲司、承包商会、咨询协会、合作学会、跨国公司研究会。
傅自应 副部长:
分管综合司、援外司、西亚非洲司、研究院、培训中心、统计学会。
王和民 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组、监察局、机关纪委。
崇泉 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副部长级) :
分管条法司、反垄断局、各特派员办事处、经济合作局、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
王超 副部长:
分管服贸司、外资司、美大司、投资促进局、轻工商会、五矿商会、外资协会、国际投资促进会、服贸协会。
房爱卿 部长助理:
分管市场建设司、市场运行司、流通促进中心。
仇鸿 部长助理:
分管外事司、食土商会、医保商会。
机构设置 商务部共设2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厅,人事司,政策研究室,综合司,条约法律司,财务司,市场秩序司,市场体系建设司,商贸服务管理司,市场运行调节司(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反垄断局,对外贸易司,服务贸易司,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外国投资管理司,对外援助司,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产业损害调查局,国际经贸关系司,世界贸易组织司(中国政府世界贸易组织通报咨询局),亚洲司,西亚非洲司,欧洲司,美洲大洋洲司,台港澳司,信息化司,外事司。
商务部各司(厅、局)主要职能 办公厅
主要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编辑发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其他事项:
商务部在大连、天津、上海、广州、深圳、海南、南宁、南京、武汉、青岛、郑州、福州、西安、成都、杭州、昆明共派驻特派员办事处16个,行政编制120名。
人事司
主要职能: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及驻外机构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政策研究室
主要职能:
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扩大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
综合司
主要职能:
组织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条约法律司
主要职能: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方面的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多双边经贸条约和协定之间衔接的意见;承担国际经贸公约拟订的有关工作;审核多双边经贸条约和协定等谈判文件;组织经贸领域多双边知识产权、投资(保护)协议对外谈判;承担争端解决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财务司
主要职能:
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承担商务部归口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援外经费等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承担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
市场秩序司
主要职能: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市场体系建设司
主要职能:
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商贸服务管理司
主要职能: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市场运行调节司(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
主要职能: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
反垄断局
主要职能:
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国际交流与合作。
其他事项:
商务部承担《反垄断法》规定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
对外贸易司
主要职能:
拟订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其他事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商务部负责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部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服务贸易司
主要职能:
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主要职能:
拟订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和有关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拟订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并执行国家出口管制政策,依法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
外国投资管理司
主要职能:
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对外援助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援助的政策和方案,推进对外援助方式改革;组织对外援助谈判并签署协议,处理政府间援助事务;编制对外援助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拟订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
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主要职能:
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调查对我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并进行相关磋商谈判;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对我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产业损害调查局
主要职能:
承担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国际经贸关系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执行多边、区域经贸政策;根据分工处理与多边、区域经贸组织的关系;组织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牵头组织多边、区域及自由贸易区等经贸对外谈判;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中国经济技术合作的中方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多双边对中国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
世界贸易组织司(中国政府世界贸易组织通报咨询局)
主要职能:
承担牵头组织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双边谈判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工作;履行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承担的关于贸易和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审议、通报、咨询义务;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亚洲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与所负责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双边、区域政府间经济贸易联委会、混委会等机制;组织双边、区域经贸谈判;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履行与我国签订经贸协议情况并承担对外交涉工作,协助中国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西亚非洲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与所负责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双边、区域政府间经济贸易联委会、混委会等机制;组织双边、区域经贸谈判;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履行与我国签订经贸协议情况并承担对外交涉工作,协助中国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欧洲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与所负责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双边、区域政府间经济贸易联委会、混委会等机制;组织双边、区域经贸谈判;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履行与我国签订经贸协议情况并承担对外交涉工作,协助中国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美洲大洋洲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与所负责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双边、区域政府间经济贸易联委会、混委会等机制;组织双边、区域经贸谈判;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履行与我国签订经贸协议情况并承担对外交涉工作,协助中国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台港澳司
主要职能:
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牵头组织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受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会同有关方面承担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磋商及实施工作;协调处理对台经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对台直接通商方案;牵头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管理和指导对台贸易,协调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信息化司
主要职能:
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部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组织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
外事司
主要职能:
拟订部外事工作制度;承担有关外事工作。
机关党委
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
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江油商务局有几个副局长
江油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级部门、派出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商旅局”2016年9月1日公布的“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显示,现任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如下:
局 长 余永革
副局长 周兴海、向 东、邓 伟
纪检组长 陈先荣
机关党总支书记 彭 涛
三、济南市商务局的领导分工
史同伟
局长、党委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
分管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
李明军
副局长
党委副书记
分管组织人事处、服务贸易处、机关党委、工青妇。
舒 婕
副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办公室、外商投资管理处。
张传林
副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行政审批办公室、商贸服务管理处。
蒋东风
副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欧非招商促进处。
梁旭斌
副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招商促进处、亚美大招商促进处。
张 娟
副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政策法规处、港澳台招商促进处。
胡吉忠
离退休干部局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财务审计处、企业发展处、离退休干部局。
张承喜
总经济师
党委委员
分管市场秩序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农村流通处)、生猪屠宰稽查大队、济南对外经贸展览促销中心。
逄金柱
巡视员
分管对外经济合作处。
王家云
巡视员
分管对外贸易发展处(机电办)。
仇 可
副巡视员
分管市场运行调节处、开发区管理处。
王语长
副巡视员
分管发展规划处
协助李明军同志分管机关党委、工青妇。
康广民
副巡视员
分管现代服务业处,
协助舒婕同志分管外商投资管理处
协助王家云同志分管对外贸易发展处
四、2014淇县县长,副县长,是谁?
现在淇县县长是王海涛,常务副县长闫浩,副县长郑志学,副县长侯振旗,副县长辛守勇,副县长张永胜!
王海涛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闫浩同志:协助王海涛同志做好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调节和运行、改革开放、重点项目建设、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分管协调鹤淇产业集聚区工作。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运行、财政税务、金融、煤炭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审计、统计、科技、保险、外事侨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政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监察局、审计局、统计局、法制办、应急办、事管局、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金融办、鹤淇产业集聚区、人行淇县支行、工行淇县支行、农行淇县支行、建行淇县支行、中行淇县支行、农发行淇县支行、农信联社、邮储银行淇县支行、中原银行淇县支行、鹤银村镇银行、人保财险淇县支公司、人寿淇县支公司等部门,负责与人大、政协、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和群团组织的联系。
郑志学同志:负责农业、水利、畜牧、林业、粮食、淇河保护开发、移民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淇河保护开发办、农机局、气象局、畜牧局、粮食局、供销社、扶贫开发办、移民办等部门。
侯振旗同志:负责信访稳定、教育体育、文物旅游、公安、民政、司法、邮政、通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联系消防大队、武警淇县中队。
分管和联系单位:信访局、教体局、文物旅游局、公安局、民政局、残联、司法局、邮政局、电信淇县分公司、移动淇县分公司、联通淇县分公司等部门。
辛守勇同志:负责商务及招商引资、卫生计生、工业发展、信息化、环境保护、电力、物资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商务局(商贸公司)、招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局、供电公司、物资集团、轻纺总会、中石化淇县分公司、中石油鹤壁分公司等部门。
张永胜同志: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统筹新老城区建设、旧城改造、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人防、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淇县火车站、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中心、城市管理局、城乡一体办、人防办、县城改造与管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监管局等部门。
五、太湖县商务局好还是招商局好
商务局和招商局都是政府的事业单位,都挺好的。
招商局主要职能任务:1、宣传我县的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代表县政府密切联系外商和外来投资者,开展招商引资工作。2、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对投资企业实施“一个窗口”规范收费和“一个窗口”审批办证。为外商和外来投资者提供咨询、洽谈、项目材料编写、向县、市、省有关部门报批等“一条龙”服务。3、为投资项目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审批手续,超越本县审批权限的向上级业务部门申报。4、与职能部门共同对各服务“窗口” 实施规范管理,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和意见反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5、跟踪落实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投资优惠政策,界定招商引资有功人员,上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实施奖励。按县有关规定审核和编制重点保护企业名单,上报县委、县政府审批。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商务局主要职能:(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投资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和口岸建设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商务领域的规章、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二)负责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受理并调查处理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市场流通和饮食服务等商务投诉。(三)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研究制定规范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的政策,促进内外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流通管理;研究提出市场供求应急预案,组织培育现代物流方式,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市场共同发展。(四)调查研究流通和饮食服务行业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和畜禽屠宰监管,对食盐、酒类、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流通和饮食服务行业进行管理;负责拍卖、典当、实物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行业流通活动的规划、监督和管理。(五)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方针和政策;统筹管理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六)负责监督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并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报批和进出口工作,加强与境外、省外、市外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综合协调和指导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省外、境外常驻商务代表机构的设立和管理;负责出国商务考察团组的报批。(七)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审核或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国际、国内政府机构或组织对我市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赔款工作。(八)制定并实施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政策;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投资企业的审批、备案工作;负责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各类商务展会的组织、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各类涉外商务交易会、展览展销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制定并实施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九)负责市级商务新闻发布会、信息收集、对外宣传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并组织实施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流通领域的信息网络、电子商务建设。(十)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口岸发展规划,管理口岸工作;联络协调酒泉海关工作。(十一)指导县(市、区)商务(招商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