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ktv消费不给钱怎么处理
在ktv消费不给钱的,涉嫌构成诈骗,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诈骗数额不大的,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女子KTV过生日趴消费12万,却没钱支付,最后怎么处理的?
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其中自然也不缺坑爹女。一名九五后的打扮鲜艳的女孩,在KTV疯狂消费了十二万多,原本以为这位女孩是一位富家女,不料结果却出乎众人的意外。原来这位女孩并不是什么富家女,她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阶级。她也因无法支付KTV消费的12万块钱被起诉,最终受到了两年有期徒刑,而她父母为了偿还女儿欠KTV的钱,竟然把多年以来打工积攒下来的钱都赔光了。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5月21日,地点是上海市的一家KTV,当事人是一名95后的石姓女孩石某。原来,事发当天石某以为自己庆祝生日为由,邀请了一帮朋友来到这家KTV里面狂欢。石某等人在这家KTV里面开了一瓶接近5万块钱的人头马,以及150瓶单价400元的香槟酒。按照这家KTV老板的说法,石某在这次生日庆祝活动中消费了12万多块钱。但是因为石某是这家KTV的老顾客,而且这次生日活动的酒水也都是事先预定好的,因此KTV店家当时也没有表示太大的疑问。
但是等石某一行人人消费完,店家让他们付款的时候,石某却拒绝付款。KTV店家对石某的行为感到惊讶,但又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于是就选择了报警,让警方来处理这件事。最终石某被警方带走调查。根据相关调查结果,原来石某的生日并不是在5月份,而是在8月份。也就是说,石某这次在KTV里面庆祝生日其实是假话,至于石某为什么要这么做,那就不得而知了。
在对石某进一步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石某的家境一般,并不是什么富家女。石某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阶级,家庭收入并不高,仅仅可以维持生活而已。显然石某乱花钱并不符合他家的经济情况,石某家里并没有能力支付这12万块钱的消费。最终石某父母把积累多年的4万块钱拿出来支付了一部分费用。而石某本人也被警方拘留,最终被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且罚款5000块钱。应该说石某是咎由自取,一点都不值得可怜。可怜的是石某的父母被这个败家女给连累了。
现代人的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了,而且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小孩。很多父母都把自己的孩子当作宝贝一样娇生惯养,这样其实很容易导致孩子养成一种养尊处优的性格。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就像这起事件中,石某很可能就是从小被父母娇惯大的,因此才会这么胡来。为人父母,自然有责任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正所谓子不教父之过,如果父母没有教育好孩子,那么他们本身也是有过失的,而且最终很有可能反被孩子的恶劣行为给拖累。这点值得广大父母们借鉴。
三、我在KTV消费4100没钱买单他们把我关在这里一天了我要怎么办1?
建议报警,虽然你没有买单,但是只属于经济纠纷,KTV没有权利限制你的人身自由。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利不受倾犯。KTV将你关起来属于违法行为。
四、我在KTV消费4100没钱买单他们把我关在这里一天了我要怎么办?
你好朋友,这种情况下消费了4100元,没有买单,这种情况下,肯定需要先付账呀,没有钱的话,可以让家人帮你付款呀,这样子就可以了
五、95后女子在KTV消费12万,无钱支付,没钱为啥敢点那么多酒?
在现如今这个不断发展的社会,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压力一般来说也会相应的有所增加,而对于此有许多人会选择在工作之余或者闲暇时刻去商场消费散心,又或者是约上一些亲朋好友去KTV释放压力,这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可能是一种常见的缓解压力和进行人际交往的一种较为常见的方式,而有的人也会选择在重大节日的时候比如过生日的时候邀请朋友去KTV一聚,但是不管再怎么高兴,聚餐也应该量力而行,特别是在现如今大力提倡节约和杜绝浪费的大环境下,量力而行勤拿少取也是表现一个人素质的方面。而如果自己预算不够却又消费太多,甚至最终因此无法付款的话那么最终进入警察局并被进行曝光也是非常丢人的,因此消费一定要节约和量力而行,但是不管怎么样,这种透支消费的事情总是屡见不鲜。
比如在上海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严重透支消费的事情,一名女子在520当天叫上多个朋友前往KTV进行生日聚会,据悉,其在包厢内极尽狂欢,其将名酒和普通的酒一瓶接着一瓶开,比如单价49800元的人头马路易十三其毫不犹豫的开了一瓶,除此之外还有单价在398元的香槟其也前后共开了惊人的150瓶,开这么多香槟其自然不是为了喝,而是直接拿来在包厢内进行喷洒,可谓是好不快活,而这样的一场消费下来话费的总金额竟然高达12万元。
如果说你确实是有钱人,在生日当天狂欢我们也不许多嘴,毕竟“有钱人的世界无法想象”,但是谁知其竟然付不起钱,最后还是其父母赶来为其买单,而其父母也并不是有钱人,只是普通的大工人,据悉父亲工作多年才攒下四万块,这样的收入可以说都不是普通了,而是贫穷了,而这名女子这样消费,实在是不知道父母的苦处,真的让人义愤填膺,而这名女子又为何要这么做呢?
这名女子这么做的本质原因还是强大的虚荣心在作怪,据悉其生日并不是当天,而是在半年之后,但是为了配合那天的气氛其提前过生日,并且为了面子和虚荣心疯狂消费,最终导致自己欠的账要劳苦的父母来进行偿还
事后得知该名女子的生日是在半年之后,但是为了配合520那天的节日气氛其将生日提前挪到了当天,并且为了虚荣心疯狂消费,而其最终不仅让父母为自己买单,也还被判了刑,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而这样的事件也给了我们普通大众一个教训,消费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力量力而行,切忌进行不符合自己能力的超前消费,甚至是让虚荣心调动自己的消费能力,无论是从节约的角度来讲,还是从未来的稳定发展来讲,这种做法都是万万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