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KTV、餐馆等禁止自带酒水是否合法,其法律依据在哪??(湖南省)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营者不得以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禁止自带酒水”是变相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

二、民政局管制KTV不让带酒水不

 根据消法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由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是否自带酒水进酒楼、饭店消费是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不得进行限制。酒楼、饭店自主约定禁带酒水,使得消费者选择消费的权利受到了限制,而且这也是一种附加且带强制性的服务方式。

下面是一篇报道

八九元一瓶的啤酒卖30多 质疑酒吧"禁带酒水"

中国酒网 ( 2004-6-14)

“谢绝自带酒水是否违法?”连日来,记者走访了长沙市内一些娱乐场所,发现“谢绝自带酒水”被经营者们认为是“大家公认的行规”,而来自消委、物价部门的信息也显示,普遍不为大众接受的这一行为有可能并不违法。

谢绝自带的不止“酒水”

据记者观察,在各个KTV、迪厅这些目前长沙市“人气”最旺的娱乐场所,几乎都对“谢绝自带酒水”进行了明示。

记者在与服务人员的交谈中得知,这一规定并非完全不能“通融”。“星光灿烂”量贩式KTV内设有自营超市。“钻石钱柜”视听歌城则表示,自带酒水需要加收服务费。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娱乐场所禁止自带的物品有远超于“酒水”范围之嫌。据悉,零食、小吃等食品均在“谢绝”之列,只有生日蛋糕享有可以自带的特权。

商家有权“谢绝”,消费者有权“选择”

根据有关部门介绍,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与娱乐经营行为相关的法律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和《价格法》等。

“社会各界对‘谢绝自带酒水’提出异议的主要依据是《消法》”法律界人士邓先生认为,依据该法第9条和第24条的规定,是否自带酒水进饭店消费是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不得进行限制。“因此从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来理解的话,这无疑是一种附加且带强制性的服务方式,是对消费者选择权和决定权的剥夺。”

然而记者也了解到,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只要将商品价格、服务收费方式以及附加的交易条件等,在经营场所以足够醒目的方式向消费者进行了标明,其实质上就达到了“明码标价”的要求。从这个角度看,如果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禁止自带酒水”,则经营者并未违反《价格法》。

质疑焦点直指“暴利”

尽管“谢绝自带酒水”具有一定合法性,但消费大众却普遍认为它的存在很不合理,省消委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这个问题“不好评说”。记者为此采访了业内人士林先生。他分析,引发争议的真正根源在于娱乐业的利润空间”。

据记者调查,目前长沙市各大娱乐场所里的酒水价格比市场价格普遍高出一倍以上。以一瓶“科罗纳”啤酒为例,超市售价大约为8至9元,某量贩式KTV自营超市内的标价却为15元,如果到某热舞会所消费,则需要付出200元一打(6瓶)的高价。而在包厢价格不断走低的趋势下,据称酒水利润要占到经营利润总额的30%至50%。

据了解,“禁止自带酒水”是餐饮娱乐业内的一种国际商业惯例。但有关专家曾指出,“这一惯例的推行须以合理的价格体系和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为必要条件,而这两点目前我国都不具备。”法律界人士邓先生也认为,工商、物价等政府主管部门对市场价格秩序进行有效管制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三、如何看待KTV在谢绝自带酒水后的措施

针对餐饮行业“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今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一锤定音”,表示这些规定都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那么这样的界定对于KTV是否同样适用呢?

和餐馆一样,KTV禁带酒水同样是不合法的。根据新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而KTV的这种规定无疑就是一种格式条款,是对消费者消费行为的限制,属于霸王条款。胡灵飞律师表示,碰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工商等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则认为,这项规定是否合理、合法还是可以视情况讨论的。“最高人民法院对餐饮行业的这种规定有了定性,但对KTV并没有相关的定性。相比餐饮,KTV情况更复杂,有些类似于酒吧。‘禁止自带酒水、食品’是否合理、合法还要看商家是否通过明示让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如果是在大家都认可的情况下产生的消费应该就不能算是霸王条款,如果要收服务费也要有相关的标准。”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自带酒水、食品”其实还涉及消费者的“安全权”:如果你在KTV里吃自己带去的卤味、羊肉串吃坏了肚子,那又算谁的责任呢?

四、KTV最低消费是什么意思

最低消费意思是必须要消费店家规定的最低额度。就是代表你去KTV玩,当晚你的房间只消费了300元,但最低消费688元,KTV就按最低消费688元收你费用。超了最低消费就按实际费用收取。

具体玩的时间和项目,在套餐里都会有规定,过了相应时间是不行的,不在套餐内的也是要付费的。 你可以先问好最低消费包括哪些服务。

拓展资料

商家设置“最低消费”违反了《合同法》。“最低消费”是商家单方面根据自身主观意志和权利作出的决定,其内容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所以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交易中受到损害,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是相悖的。

商家设置“最低消费”,以其主观意志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借节敛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是一种短视行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可见,经营者“最低消费”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的行为,应认定是一种违法行为。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看车KTV规定最低消费是违法的,是不可取的。

参考资料来源:KTV规定最低消费违法吗

五、KTV包厢里禁止点外卖,违法吗?

属于违法行为。

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26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的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11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另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反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不能带酒水进去,是店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一个约定,如果能接受,可以继续消费,不能接受可以换个地方,不过店家应该做好告知权,将写着该规定的牌子,在醒目的地方公示,便于大家知晓。一般在店里的墙上、柜台上、包厢里都应该有类似的提醒。

扩展资料: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新消法和工商部门对KTV是否能够自带酒水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KTV提前告知消费者不能自带酒水,并且消费者自愿在KTV消费酒水的话,属于个人行为。但是KTV如果存在强制消费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12315进行投诉。

12315客服工作人员:“工商局的法律法规里没有明确的详细的专门指定这一项的规定,消法没有明确针对酒水这块有特别专门的界定,强制消费肯定是不允许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KTV禁止自带酒水合理吗?工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六、客人自带酒水,饭店要求收取服务费,合理吗?

其实我觉得客人自带酒水,饭店要求收取服务费是挺合理的。

毕竟商家人家需要租门面,还有员工都是需要发工资的,必须要有这一份的开销,所以说我觉得应该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