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KTV玩最后没给钱人跑了犯法吗
你好
这个一般是民事消费纠纷,属于违约行为,但是明知没钱,也没想给想,最后跑了,这个涉嫌诈骗
二、朋友叫去KTV唱歌,最后人跑了,这个单我有没有责任买?
这个单你当然有责任去买。因为你和你的朋友一起消费的。他现在跑了,这个单子能够由你买。但是你也认清一个人,以后这种朋友不要再交了,这是损友。
三、在KTV唱歌没给钱跑掉了,金额400,会构成犯罪吗?会被怎么处罚。
不构成犯罪。可能会被要求补交,并处以罚款。如果非要追究,可能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朋友定了包厢叫我去KTV玩最后人都跑了只剩下我一个人没有付钱然后老板报警了我要不要负责任?
解答,
从描述来分析,
确实是要你负责的。
因为他们都走了。
你也可以选择
打电话给你朋友,
让他们过来买单。
但朋友以后可能就没得做了。
五、客人走了没结账怎么办
如果是客人忘记结账,同时可以联系到当事人的话建议双方沟通;如果没有联系方式或者是客人故意逃单,那么这种行为是属于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经营者是可以报警处理的,逃单不严重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的就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