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K歌“K掉”2万多,她是如何将这2万多消费出去的?
浙江一女子K歌“K掉”2万多,此K歌不是大家认为的在KTV唱歌,而是在某软件上唱歌也许大家会非常的困惑,即便是在APP上唱歌,充其量也就充点钱买点打赏的礼物,怎么还能消费二万?其实,这二万不是该女子消费的,而是被诈骗团伙诈骗的!
事情是这样的:浙江女子黄某是一个非常喜欢唱歌的人,她在某唱歌APP上上传了非常多的歌曲,也有了不少的粉丝!其中有一个粉丝经常给黄某打赏小礼物,引起了黄某的注意,两个人私交甚好!两个人不仅经常的K歌还经常的私聊,建立起了朋友关系,非常信任对方!黄某是真的拿对方当朋友来看待,无奈从这一刻起她就上了贼船!对方已经开始一步步的把她引入陷阱之中。
赚钱
黄某和粉丝相聊甚欢,对方开始假模假式的想带着黄某赚钱,他给黄某介绍了一个所谓的粮油APP,这个APP其实就是一个钓鱼网站,专门骗黄某的!而黄某一无所知!她觉得和对方相聊甚欢,对方还把自己的账号给了她,这事就是真的!于是她开始给APP打钱想要赚大钱,无奈她却遭遇了提现困难这件事,正是这件事让她明白了她被骗了,她选择了第一时间报警!虽然说有了一些损失,但是到底没有继续被蒙骗,也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网友热议
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黄某是太相信K友才会上这种非常明显的当!的确,黄某还是有警觉性的,只不过对方太狡猾用所谓的套路让她失去了警惕!网友表示只要是虚拟的,不要相信天上有掉馅饼的好事,毕竟,拿来的那么多“馅饼”,百分百是骗局!
浙江一女子K歌“K掉”2万多,又是网络诈骗!
在ktv消费不给钱怎么处理
在ktv消费不给钱的,涉嫌构成诈骗,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诈骗数额不大的,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