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KTV陪唱能摸下面吗 ktv怎样能把陪唱带出去

ktv陪唱就是大家口中的ktv公主,从事这一行业的女性,一般都是很无所谓的,你唱歌可以陪你唱,任你摸,只要钱给到位,还可以带出去,这个就看你是怎么说的了,具体相处简单来说就是熟能生巧。下面,我们来看看ktv怎样能把陪唱带出去。

KTV陪唱能摸下面吗 

这个不太清楚,貌似是可以的,只要钱给到位,一切都好说。

赔偿女跟小姐当然不是一回事了 陪唱女除了不陪客人上床 剩下什么都可以(当然有些陪唱女你对他的第一印象很好,只要价钱到位,你也可以的) 例如 随便摸 摸哪都行 应酬其实都是借口而已。

ktv怎样能把陪唱带出去

如果你们聊得来,价格谈拢了应该是可以带出去的,女人都是走心的,不能盲目砸钱,需要套路。

陪唱的姑娘里分为很多种的,举个例子,在海南那边陪唱的姑娘分为红绳和绿绳,红绳就是可以结束完陪唱出来陪睡的,绿绳只陪唱不陪睡。

ktv公主主动加微信什么意思

1、先联系看看,最大可能是然跟你去消费,还有就是对你有好感,可以先聊聊

2、希望你照顾她生意呗!难道你还想有真爱不成?

3、这个地方上班的应该都会把客户的微信留下来,可以没事的时候聊天,你们如果要消费的就去找她

二、挠痒痒家规

工具:羽毛,手,梳子,牙刷,电动牙刷等。

辅助工具:超薄丝袜,白棉袜,增痒液,增痒粉等。

考试:95~100不罚。90~94挠腋窝10分钟,挠脚心10分钟。80~89挠腋窝30分钟,挠脚心20分钟,挠肚皮10分钟。70~79挠腋窝40分钟,挠脚心40分钟,挠肚皮30分钟。60~69挠腋窝1小时,挠脚心50分钟,挠肚皮30分钟。40~59挠腋窝2小时,挠脚心1小时,挠肚皮1小时,挠大腿根1小时。10~39挠腋窝2小时,挠脚心2小时,挠肚皮1小时,挠大腿根1小时。0~9挠腋窝3小时,挠脚心3小时,挠肚皮3小时,挠大腿根3小时。

注:80~94分喝一杯水再挠,60~79喝一杯半水再挠,0~59分喝三杯水再挠,挠的时候不能躲,躲一下加20分钟,不能笑,笑一声加20分钟,尿出来重新开始。

服装:70~94只留内衣内裤0~69全部脱光。

姿势:70~94程“大”字形躺在床上,0~69把双手举过头顶,用棉绳绑住,程人字。

过后:罚完之后跪下写检讨,写检讨时把双腿绑住,一直挠脚心。工具和辅助工具可以随便用。

其他:偷窃,骂人,逃课等喝2杯水挠腋窝1小时,挠脚心1小时,挠肚皮1小时,挠大腿根1小时,情节严重不限时间。

三、ktv陪唱犯法吗

如果只是纯粹地陪唱,不涉及卖淫等其他服务,则不违法。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ktv挠陪唱脚心()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四、挠3个女孩脚心

男孩的话,拔掉它的鞋袜,先欣赏一下,然后用右手食指从他的脚心上从脚趾一直到脚跟先挠一下,如果他反抗的话,就用胳膊夹住他的脚,使劲挠,越疯狂越好,知道他求饶,你在轻轻的挠。

女孩嘛,一般女孩很少在男生面前露出脚心,如果楼主是男生的话,就给她约好玩一个游戏(当然是你设计好的,她肯定输),当她输了,你就可以抱住他的脚,慢慢从她的脚上画弧线,然后,你可以给她说:“你求饶吗?”,如果她说:“不!”你就接着挠,如果她说:“饶了我吧”之类的话,你就可以说:“我还没挠过瘾!”你就使劲挠吧,直到挠过瘾为止。

但如果楼主是女生,就没这么麻烦了,随便找一个帅哥,给他请求,他会欣然同意的。

如果还不过瘾,那就舔吧!(不过这样有点恶心,尤其是脱了靴子的女生,味道……)

楼主满意吗?

五、ktv陪唱公安局怎么处理

ktv陪唱公安局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如果有偿陪唱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

2、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