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1.逾规定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地点,谓之迟到。

2.未达下班时间,因个人原故未经部门主管审核同意而擅自离开公司,谓之早退。

二、迟到早退之处分

2)单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内,总部、后勤、营运现场各人员按1元/分钟的标准扣款。

3)单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不足4小时者,作旷工半天处理。

4)单次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者,作旷工一天处理。

(本文图文信息内容仅供参考)

七台河夜总会招聘,迟到、早退的定义及处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