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

一、总则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会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是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认真执行。

四、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五、考勤实行点名制度,由专人定时、定点进行点名。

六、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七、工作时间

1、本会所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除特殊岗位外一律以公司岗位核定时间为标准。

2、工作时间:A班12:30---24:B班18:30---结束

八、迟到、早退

1、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工资、直至开除。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九、请假

1、员工有事请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三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确认即可。超出三天的按照请假程序逐报批。

2、员工确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单位负责人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4、请假批准后,请假人员须将请假单交单位负责人处备案(单位负责人将请假单附当月考勤表一并交至财务部)。

5、假期期间扣除日工资。

6、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声明:本文信息内容以及图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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