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店门被开了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入住酒店被人开门属于侵权行为;轻则拘役或管制,重则负刑事责任;所以可以在报警后在公安机关私下协商处理在现代社会,隐私已经成为一种公众心理。每个人都希望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网络中保留一块相对独立,且无损于他人,也无害于社会的安宁环境。因此,尊重他人的隐私实际上就是尊重他人的生活、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和尊严,尊重他人生活的安宁和幸福。保护隐私,维护生活的安宁和自由,也是维护和谐生活秩序的组成部分。所以说,隐私权是随着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公民的个人独立自由、人格尊严日益受到重视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的、独立的人格权,它彰显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由于对信息处理不当,企业、政府部门和医院等主体在使用个人信息的过程中,极有可能会造成用户个人信息泄露,这种泄露会对用户产生不小的影响。就信息传播而言,信息合法正确的传播可以对某件事情起积极的作用。比如,在疫情期间,管理部门通过对居民进行信息采集,可以迅速知道该居民近期内的出行路线,从而判断其是否去过高风险地区。这种采集个人信息的行为明显是合法、正当、必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入住一家无人酒店,一个月后被告知损坏酒店大门并要求赔偿1600,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合理嘛?
首先你拒绝赔偿,让他们去法院起诉你,如果法院认为门坏是酒店过失造成的就不判予你进行赔偿,如果判定是你的过失造成的,那你就赔好了
三、把宾馆卫生间的门玻璃弄碎了,大概赔偿多少钱?
钢化玻璃批量购买,每平约100,单块补就概算200一平,根据玻璃大小运费单列,一般怎么也要200吧。找人来换玻璃,算半个人工,各地标准不一样,算150。加起来大概500-600元。
四、在酒店冰箱门坏了要赔吗
是需要赔的,可以跟酒店经理询问赔偿问题
酒店(又称为宾馆、旅馆、旅店、旅社、商旅、客店、客栈,中国作饭店、酒店等,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作酒店)其基本定义是提供安全、舒适,令利用者得到短期的休息或睡眠的空间的商业机构。一般地说来就是给宾客提供歇宿和饮食的场所。具体地说饭店是以它的建筑物为凭证,通过出售客房、餐饮及综合服务设施向客人提供服务,从而获得经济收益的组织。酒店主要为游客提供住宿服务、亦生活的服务及设施(寝前服务)、餐饮、游戏、娱乐、购物、商务中心、宴会及会议等设施。
五、五星级酒店污染东西怎么赔偿
如果影响使用,则应索赔。但要注意方式方法。
假如机械地照章办事,是缺乏人情味,容易引发客人逆反情绪。较合适的处理方式应该是首先询问、关心客人身体状况,真诚得给他提供必要的帮助,接下来的工作一定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赔偿金如何计算问题。
1、本着“为客人着想”的原则,赔偿金应就低不就高。比如布草污染如果经过特殊处理可以恢复如初,可以不作任何赔偿或只要客人赔付适当的洗涤费即可,照价赔偿既增大了布草报损率,也有违于酒店服务的宗旨。
2、赔偿金一般应小于或等于物品的成本价。酒店切不可因客人的恶意破坏而要求客人赔偿的金额大大超过其成本价,并美其名曰对客人的惩罚,这从法律角度讲是站不住脚的,客人因此拒付理所当然。此外赔偿金的计算还应考虑被损物品的折旧问题。另外交付赔偿金后客人可以选择将被损物品带走,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心理平衡作用。
总之,事前考虑的越周全,计算的越合理,越有利于此类问题的解决。
第三、并非有损必赔。
例如出租给客人的雨伞归还后发现雨伞已不能正常使用,这要分析雨伞损坏的原因,是人为造成的还是雨伞本身存在机械故障?只有分清原因,才能做出正确的处理。
另一种情况是对信誉较好的老客人的索赔一定要慎之又慎,前台员工要及时请示上级,做出妥善处理。
六、损坏了宾馆东西,人已经退房了,还会要求赔偿吗?
损坏了宾馆东西,人已经退房了,还会要求赔偿。
损毁酒店的物品跑掉违法。酒店依法追究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数额达五千元以上者,则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酒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不是故意行为,只是过失性损坏,则不构成违法,但应主动进行赔偿,否则,酒店有权向法院起诉。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即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对象是国家、单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财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包括狭义的财物和财产性利益。行为人是否占有该财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被毁坏的财物必须是为他人所有的,毁坏自己所有的财物,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