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设立的经济特区有哪些?

1980年中国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经济特区

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截至2019年6月,中国大陆地区共有7个经济特区。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1992年中国加快改革开放后经济特区模式移到国家级新区,上海浦东等国家级新区新的特区扩大改革等发展起来,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重要标志。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霍尔果斯、喀什设立经济特区。

特区主题

经济特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1986年,邓小平同志指出:“开始的时候广东提出搞特区,我同意了他们的意见,我说名字叫经济特区,搞政治特区就不好了。”

1989年,他指出:“八十年代初建立经济特区时,我与广东同志谈,要两手抓,一手要抓改革开放,一手要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包括抓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两点论。”1992年,他又指出:“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

“广东二十年赶上亚洲‘四小龙’,不仅经济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他们,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他还告诫说:“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在邓小平同志看来,经济特区主要是在经济方面不同于其他地区,在区内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经济管理体制和灵活的经济措施。在政治上,经济特区同其他地区一样,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不存在特有的社会性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经济特区

1980年5月经济特区有哪几个?

1980年5月,设立的经济特区有深圳经济特区、珠海经济特区、汕头经济特区、厦门经济特区,共4个。1979年4月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后于1980年3月,“出口特区”改名为“经济特区”,并在深圳加以实施。

按其实质,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

珠海经济特区:

珠海经济特区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珠江口的西南部,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相连。珠海于1953年建县,1979年建市,1980年8月设立经济特区,享有全国人大赋予的地方立法权。

珠海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节点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珠海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中国海滨城市,新型花园城市,有着国家新颁布的“幸福之城”之名,有“浪漫之城,百岛之市”的称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经济特区,百度百科-珠海经济特区

1980经济特区几个

1980年中国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为四个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指的是国家特定规划的区域且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相比国内其它地区来说,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特殊政策。

1980经济特区几个

由于经济特区采用更开放的经济政策,且用减免关税等优惠政策,以达到经济发展的为目的,所以经济特区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980年国家设立了哪四个经济特区?

1980年国家设立了深圳、珠海、汕头以及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拓展资料:

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后于1980年3月,“出口特区”改名为“经济特区”,并在深圳加以实施。按其实质,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中国大陆地区共有7个经济特区。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中国大陆地区共有7个经济特区。创办经济特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邓小平的倡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顺应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新趋势,在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大步骤。任何社会变革都需要有一个突破口,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同样需要排头兵。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中共中央和广东、福建两省上下互动,酝酿利用两省毗邻港澳台、华侨众多的优势,在对外开放中“先走一步”和试办特区。

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的经济特区是

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的经济特区是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具体是在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的。

拓展资料

1.1980年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规定:特区鼓励客商及其公司投资设厂或与我方合资设厂、兴办企业和其他工业,并在税收、金融、土地和劳动工资等方面予以适当的优惠条件。这4个特区的总面积为526.26平方公里,实行不同于内地的管理体制和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为主,多种经济并存的综合企业、综合体制。

2.1980年至1985年,4个特区实际利用外资12.8亿元,累计完成基建投资76.3亿元。建成了一大批新的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工程,初步形成了深圳的蛇口、上步、沙河、八卦岭、水坝,珠海的吉大、南山,汕头的龙湖,厦门的湖里等9个工业区,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技术、知识、管理和对外政策的“窗口”,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经济特区的特含义

1.经济特区的“特”指“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管理方法”;

2.我国共有七个经济特区,分别是广东省的深圳经济特区、珠海经济特区、汕头经济特区,福建的厦门经济特区、海南经济特区、喀什经济特区、霍尔果斯经济特区;

3.经济特区,主要是指国家政府为了吸引外资或国际跨国企业入驻而设立法律比本国更为宽松或具有优惠条件经济发展的区域,除有省级经济决策权外,还可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更为开放的政策。经济特区是中国特有的称谓,是在改革开放后为了集中和有效地利用外国资金及技术到本国进行生产,发展贸易,繁荣经济而设置的交通条件比较优越的特别地区,在这个地区推行对外开放政策和优惠制度,是吸收外国投资、实现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