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的计收是按月还是按年

湖北阶梯电价的计收是按年,分三档收取

1、第一档0至2160千瓦时(即180度/月)/0.57元/千瓦时

2、第二档2161至4800千瓦时(即400度/月)/0.62元/千瓦时

3、第三档4801千瓦时及以上/0.87元/千瓦时

居民用电按照先第一档,再第二档,最后第三档的次序对应相关电价算电费。阶梯电量每年元月1日开始计量,到每年的12月31日为止,2160度按0.57元收取,2161-4800之间按每度0.62元收取,4800以上就按每度0.87元收取。

阶梯式电价是阶梯式递增电价或阶梯式累进电价的简称,也称为阶梯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分段或分档次定价计算费用。

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可以提高能源效率。通过分段电量可以实现细分市场的差别定价,提高用电效率。2012年6月14日,发改委表示居民“阶梯电价”将于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阶梯电价是按月算还是按年算?

阶梯电价以(每户/月)为单位:

第一档基本用电: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保持稳定,不做调整。为2200(含)千瓦时以内,电价为每千瓦时0.4556元;

第二档正常用电:覆盖95%居民的用电量提价幅度不低于毎度5分钱。为2200-4000(含)千瓦时以内,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5分,即每千瓦时0.5056元;

第三档高质量用电:每度提价3毛钱。超过4000千瓦时以上,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0.3元,即每千瓦时0.7556元。

第四档免费用电: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每月提供10到15度免费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