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号码可以查询到哪些个人信息

可查询信息主要有:姓名、性别、种族、出生年月、籍贯、婚姻状况、照片、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户籍变动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违法犯罪记录、开房记录等目前公安机关查询系统已经全部联网,在全国任何一个派出所登录系统都可进行基本信息查询,户籍地派出所可查询所有信息,当然如果有的信息没有登记比如工作单位、婚姻状况,是查不到的。另一个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方对查询权限进行了规定,有些信息基层派出所是无法查询,但是它的上级机关可以。《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二、用身份证号码可以查到哪些信息

公安局可以通过公民的身份证号码可以查到如下信息,公民的基本信息情况,姓名、姓别、年龄、民族、住址、户籍。其他关联信息出入境信息、违法犯罪信息、吸毒信息、在逃信息、机动车信息、以及家庭成员等信息。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三、身份证可以查询什么信息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公民的身份证查到如下信息:1、公民的基本信息情况:姓名、姓别、年龄、民族、住址、户籍;2、其他关联信息:出入境信息、违法犯罪信息、吸毒信息、在逃信息、机动车信息、以及家庭成员等信息。只要是登记在国家信息系统内的信息,基本都可以直接或间接查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四、身份证号可以查询到哪些个人信息

通过身份证号码可以查到身份证所属人登记的行政区域,出生日期,性别等。第一,二位代表省级单位,第三,四位代表所在的地级市,第五,六位代表所在的区,县,七至十四位数字标志出生日期,十七单数为男性,双数为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中国第二代身份证有壮文、维文、彝文、藏文、蒙文、朝鲜文六种民族文字与汉文字并列的双文版身份证。

      当中国公民年满16周岁时,应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并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领身份证。 

《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五、用身份证能查到本人的信息吗?

不可以,只有公安机关可以查,公安局可以通过公民的身份证号码可以查到如下信息:公民的基本信息情况:姓名、姓别、年龄、民族、住址、户籍;其他关联信息:出入境信息、违法犯罪信息、吸毒信息、在逃信息、机动车信息、以及家庭成员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六、身份证背面能扫出个人信息吗?

不能的,就和银行卡一样,记录的内容,必须专用系统才可以。 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