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播电视学属于什么类专业
广播电视学专业学习内容如下:
主干学科:新闻传播学
主要课程:广播电视概论、广播电视技术基础、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写作、广播电视编辑与节目制作(或广播编辑与节目制作、电视编辑与节目制作)、电视专题与电视栏目、电视摄像、广播电视史、广播电视法规与广电职业道德、播音主持艺术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初级实习、毕业实习等,一般安排3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媒体创意广播电视编导国际文化交流。
就业前景
中国传媒在未来数十年内将继续呈蓬勃发展之势,电视与报刊、广播等媒体相比具有一定优势,传统媒体虽然受到因特网的强劲挑战,但未来的传媒业不可能让某一模式独占鳌头。
广播电视新闻业仍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国传媒在未来数十年内将继续呈蓬勃发展之势,其中,电视较之报刊、广播等媒体仍然优势明显,虽然即将迎来因特网的强劲挑战,但未来的传媒业,不可能让某一模式独占鳌头。受过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写作、编导、播音、节目主持等方面基本训练,具有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辑、采访、管理等基本能力的专门人才将大受欢迎。
该专业毕业生既可以进入各类广播电视机构从事节目策划、摄像、后期制作、节目编导、媒介管理等工作;也可以进入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机构、影视制作机构和广告公司等,从事信息采编、音视频制作与发布、项目策划、新媒体制作与发布等工作;同时也可以进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对内及对外宣传工作。
二、什么是广播电视学专业?
广播电视学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文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广播电视学专业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发展需求为基本原则,以中国高等教育定位和特点为参考框架,同时以行业标准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阅观,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和方向,具有全媒体新闻传播知识和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以及具有全球视野和跨文化传播能力的国际新闻传播人才。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艺术摄影、音响设计、音响导演、撰稿、编剧制作、策划、创意、创作、社教及文艺类节目主持人等方面工作。
三、广电是什么意思?
广电一般是指电视闭路线,家家都有,现在还有宽度电信,三大电信公司是移动,电信,广电。
广电有时也叫广播电影电视,特指广电总局,广电局是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广电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行政单位,其是管理规范当地广播电视相关行为的。一般其下属会成立广播电视公司,而两者往往由于历史管理等问题,存在密切关系。就广播电视局而言,其只是一个广播电视行业的行政监管部门。
行政执法职能及范围:
一、对违法设立广播电视台、站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及相关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广播电视台、站、有线电视网络及其他视听媒体违法播放、传送广播电视类节目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对违法设置、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对损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妨碍广播电视设施安全,阻碍广播电视设施设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对违法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违法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对违法设立电视剧制作经营机构或违法从事电视剧摄制、制作业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广播电视属于什么学科门类
广播电视学专业门类是文学,专业类是新闻传播学类,层次是本科,学制是四年,毕业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广播电视学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于新闻传播学的内在规律,着眼于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未来前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广博的文化知识、敏锐的社会观察力、宽阔的国际视野和娴熟的专业技能,能够在广播电视机构以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采访、报道、拍摄、编辑、主持、策划、管理等工作的广播电视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新闻学、传播学以及广播电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广播电视新闻采、写、编、评等方面的基本训练。
就业面向: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单位进行节目主持、节目策划、新闻采访、新闻编辑、现场报道等工作。
五、广电是什么东西?
特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曾是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的把握、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活动宣传交流监管等一系列与影视娱乐相关的业务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之一,其前身为广播电影电视部。
2013年3月,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相关技术标准和部门规章,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国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